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课题申请
第一条:申请人条件
    凡研究方向符合本实验室课题指南的国内外研究人员,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同时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第二条:申请办法
    每年5-6月申请一次,开放课题指南在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发布(具体时间请关注实验室网站)。实验室网站上备有Word格式的空白申请表,申请人下载后,根据当年申请指南的要求填写,由所在单位盖章后,将申请表在规定日期前寄回本实验室:书面申请要求一式二份,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电子版email给实验室联系人。实验室在收到申请后,将通知申请者。课题申请经专家评审组评议后,对于同意资助的课题,签定课题合同书。课题合同要求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格式(书面申请要求一式三份,合同请用A4纸打印,电子版email给实验室联系人)。
第三条:资助强度与完成时间
    开放课题的研究年限为1~3年,但建议2年。每项开放课题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2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浮动。
第四条:自带课题
    本实验室欢迎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实验室工作,论文发表时属上研究者本人所在单位,但需要注明在本实验室工作。
 
第二章:课题经费的管理
第五条:经费的使用范围
    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课题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包括:
  • 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 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 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 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2)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课题研究的工作人员、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3)管理费是指课题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课题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课题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管理费不得超过课题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如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六条:对外拨款方式
    对外拨款采用年度分段拨款方式。对于两年度课题,第一次拨款在课题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拨出,约占总经费的60%,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第二次拨款在收到年度工作报告后拨出,约占总经费的40%。对于三年度课题,建议分段拨款比例为50%、30%、20%。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中止和取消
    对于未按规定上交课题年度进展报告,未按时结题或申请课题后长期不开展研究工作,进展甚微的课题,实验室将中止其经费的使用。实验室将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已发放经费,用于资助其它项目。
 
第三章:科研成果归属
第八条:成果归属方式
    课题申请者按合同内容及规定时间完成该研究课题,成果由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享。有关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科技奖项、专利等)的主要完成单位应署“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具体内容参照课题合同。
第九条:论文署名
    课题申请者在完成其研究课题期间发表的论文,应署上本实验室名称。署名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在论文作者单位的位置上同时署双方单位名。本实验室全称为:“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英文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Robotics(Shenyang Institute of Automation ,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第二种是在论文第一页的页脚位置注明: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英文为:This research is supported by the Fundation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Robotics ( No.:########)。
对上述两种署名方式,首选第一种或两种皆有。
第十条:科研成果的奖励
   对在研究期间有重要成果的研究人员,经学术委员会评议后,实验室将以主任基金的形式给以奖励,并申请相关奖项。
 
第四章:课题验收
第十一条:验收方式
   实验室将根据申请者的合同内容对其完成的课题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年度评估和课题验收两部分。申请者需要提供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相关软件、图纸等资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采用现场验收或到实验室汇报的方式。
第十二条:年度评估
   对于执行期限超过一年的课题,在执行满一年时,需要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发表的论文全文、专利及其它成果。年度进展报告实验室会提供统一的格式,要求用A4纸打印。年度评估是第二期拨款的前提。对不报送进展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项目负责人如不能纠正、补报,实验室将中止资助。
第十四条: 课题验收
   课题最后验收在课题合同完成后,要求申请者提供课题归档材料。包括课题工作报告,课题技术报告,课题验收报告,财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相关的软件及设计图纸等,课题发表的论文全文和科研课题归档说明书。以上文档实验室将提供统一的格式,用A4纸打印。课题验收时,对于没有本实验室署名的成果均不计算在内。
 
 
 
 
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OO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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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4-23970130    E-mail:rlab@sia.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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